1.《防止玩具及兒童產品中的有毒化學物質損害兒童健康和環境法案,LD2048,H1432》(An Act to protect children’s health and the environment from toxic chemicals in toys and children’s products, LD2048, H1432)(G/TBT/N/USA/335)
美國緬因州要求包含高度關注化學物質的兒童產品生產商向緬因州環保局公開信息。
2.《含鉛物質,2007年公共法案161》(Lead bearing substances, Public Act 161 of 2007)(G/TBT/N/USA/336)
美國密歇根州禁止在密歇根州銷售或中轉含鉛的兒童珠寶、餐盒。該法規擬批準日期為2007年12月27日,擬生效日期為2008年3月1日。
3.《危險的玩具,SB6636》(Hazardous Toys, SB 6636)(G/TBT/N/USA/344)
美國紐約州正在修訂紐約州普通商業法案,禁止制造或進口任何被有毒物質污染的兒童玩具。
4.《珠寶中的鉛,SB 6635》(Lead in Jewellery, SB 6635)(G/TBT/N/USA/345)
美國紐約州擬修訂紐約州環境保護法,要求普通企業控制珠寶(尤其是兒童珠寶)中的鉛含量,并規定了標簽要求。
5.《含鉛產品,HB62》(Lead-Containing Products, HB62)(G/TBT/N/USA/347)
美國馬里蘭州禁止生產、銷售、推銷、進口或經銷含鉛兒童產品及摻鉛消費品。
6.《防止鉛中毒,H231》(Lead Poisoning Prevention, H231)(G/TBT/N/USA/354)
美國肯塔基州禁止銷售或在兒童可能使用的商品中使用任何含鉛物質,并要求產品標示含有含鉛物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