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不難發現,如今市場上排鉛保健食品林林總總。不僅在市場內,走在路上冷不防會有人塞給你一張花花綠綠的廣告宣傳紙,上面“隆重推出”高科技排鉛保健食品。
為了讓家長們自覺自愿地從口袋里掏出錢來,很多排鉛保健品在宣傳炒作中往往給所謂的兒童“鉛中毒”列出十幾條癥狀,如“抵抗力下降、吃飯不香、腹痛、貧血、多動、注意力不集中……”給人造成這樣的印象——中國兒童十有八九“鉛中毒”,只有服用排鉛保健食品后才能保健康。
為了在眾多排鉛保健食品中使自己的產品能更具吸引力,有些穿上了“國字號”的外衣,有的產品標有“中國某某科學研究會特別推薦產品”、“榮獲中國某某科技創新獎”、“中國某某用品委員會指定消費品”等字樣。
談鉛不必色變 排鉛一般不需藥物
難道當今兒童鉛中毒如此普遍?不吃保健食品排鉛后果十分嚴重?
醫生表示,鉛是一種具有神經毒性的重金屬元素,在人體內無任何生理作用,人體內理想的血鉛濃度為零。然而,鉛又是一種用途廣泛的重金屬元素,并且在環境中普遍存在,絕大多數人體中均或多或少存在一定量的鉛。兒童之所以更容易引起鉛中毒,是因為鉛及其化合物可以通過人體的呼吸道與胃腸道被吸收,對正處于生長發育期的兒童可造成健康損害。
由于兒童確實比成人容易吸收鉛,于是“忽如一夜春風來”,大大小小的排鉛門診和名目繁多的排鉛保健食品猶如“千樹萬樹梨花開”,在全國各地冒了出來。令人遺憾的是,排鉛市場魚龍混雜,泥沙俱下。有些昧著良心的醫生和披著“白大褂”冒充醫生的業務員,用虛高的鉛指標嚇住消費者,讓消費者自愿上鉤。在機械行業工作的李先生抱怨說,他前不久在一家檢測機構免費為其讀幼兒園的兒子做了一次測試,測試說孩子體內鉛含量超標,然后提供了一個價值近千元的排鉛保健食品“菜單”。細心的李先生并沒有急著去買這些保健食品,而是讓兒子到醫院兒科作了一次鉛含量檢測,結果發現兒子鉛含量并不像這家檢測機構所說的那樣高,也不需要服用排鉛保健食品。李先生感嘆:“差一點上當受騙,把一個月的工資白浪費了!
其實,目前兒童鉛中毒往往存在于較低的水平,僅僅是鉛含量超標或高血鉛癥,并未達到職業性鉛中毒的標準,所以,絕大多數并不需要使用藥物排鉛,以避免藥物排鉛的毒副作用。應該使用由國家藥監局正規批準、具有“促進排鉛”功能的保健食品進行非藥物驅鉛。
非國字號冒充國字號 拉大旗做虎皮
對于某些自稱高科技產品或打著“國字號”旗號的產品,一些業內人士表示,有的“國字號”機構根本子虛烏有。如一個印有“中國某某用品委員會指定消費品”等字樣的產品,若消費者按圖索驥,根本找不到這個單位;還有“中國某某研究會推薦產品”,實際上是花錢買來的“國字號”。由此可見,那些排鉛保健食品是在拉大旗做虎皮。
如今排鉛保健食品滿天飛,根據權威部門統計,到2010年2月底,我國共批準保健食品9309種,促進排鉛的產品共有40種左右,所占比例非常小,目前市場上有很多排鉛類藥物或保健食品未經有關監管部門審批。一些排鉛保健食品只不過是利用花言巧語打著“擦邊球”,利用他們掌握的專業知識或出錢在媒體上開展廣告攻勢,愚弄作為弱勢群體的消費者一方。
那么為什么會出現排鉛保健食品滿天飛的現象呢?明顯是保健食品市場背后巨大的商業利潤在支撐。如今,除了有的排鉛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值得懷疑外,一些排鉛保健食品的價格也高得驚人。事實上,有些所謂的排鉛保健食品成本只有價格的20%左右,因此一些商家千方百計的推銷自己的產品。
部分業內人士認為,除了為數不多的排鉛保健食品確有促進排鉛作用,經得起市場風風雨雨的洗禮,大多數產品是“你方唱罷我登場”,一兩年一個輪回,反正“治不了病也吃不死人”,因此到市場覆蓋差不多時,便銷聲匿跡。當消費者對這個產品保健功能產生懷疑時,產品早已“壽終正寢”,改頭換面后的“新生”產品混跡江湖開始新的“旅途”,而被蒙騙的只有消費者,孩子家長。
正確對待兒童排鉛 理性消費
醫生提醒家長,時下排鉛保健食品炒作宣傳火爆,千萬不要被有些所謂“免費”檢測搞得暈頭轉 向,應該到正規醫院去為孩子診斷,或參加國家統一開展的正規公益性測定得出正確結論。
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發布的《正確對待兒童排鉛解毒》消費警示中指出:“家長的擔憂被一些不法商家和無證行醫攤點所利用。他們利用一些家長的‘鉛恐慌’心理,刻意夸大兒童鉛中毒的情形,強調各種‘排鉛’保健品的功效,同時巧設‘專家’免費檢查,以種種‘理由’推銷保健品!
由于我國是生產和使用鉛的大國,環境中的鉛污染非常嚴重,兒童鉛中毒的防治確實引人關注,其中也蘊涵了巨大的商機。排鉛保健品不是萬能藥,其療效有限,處于發育階段的兒童如果不做科學的檢驗就亂吃排鉛保健品,結果反而可能引起不良反應。
專家提醒:
若果要防治孩子鉛中毒,一定要購買國家正規品準的保健食品,應注意產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首先,要注意產品是否有“藍帽子”標識。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批準允許申報的保健食品的范圍涵蓋了27種功能,“促進排鉛”是其中一項,按照有關規定,保健品外包裝上必須標有天藍色保健品食品標志(俗稱“藍帽子”),不僅如此,保健品廣告也必須附上明顯藍色保健食品標志。而非保健品擅自使用“藍帽子”的,屬于違法行為。
其次,要看清楚產品外包裝是否明確標注“保健功能:促進排鉛”字樣。此八個字書寫必須規范、工整,缺一不可。因為僅憑宣傳資料或營業員口述排鉛作用是不夠的,必須要看到其產品包裝上標“促進排鉛”字樣,因為假的排鉛保健食品是不敢在外包裝上標明排鉛作用的。